[记者手记]
“网谣”闹剧该止于何处
大凡跑娱乐新闻的记者会练就火眼金睛,总能从甚嚣尘上的各种“绯闻”、各种“揭秘”中看透背后的醉翁之意,比如新片发行的预热、新人入行的炒作等等。
同样地,常跟互联网打交道的记者也会有心得,从一些热度很高的煽情帖、煽“怒”帖、曝光帖、悬赏帖中,辨认真实指数如何。
就像昨天,当晨报记者留意到“100万元寻手机”的热帖时,便开始研究其注册信息、前后言辞,像剥洋葱一样一瓣瓣剥出疑点,得到的结论也与事态进展相符,博主“这不是什么无聊玩笑”的信誓旦旦终究只是洋葱般辛辣的讽刺。
但是,我们显然不能要求所有网友都能像浸淫于某个领域的职业人士那样,个个自带避“谣”针。从众原本就是较为普遍的社会心理,网络环境的高度交互性又使得看热闹和跟风变得容易。虽说谣言止于智者,但理性之“智”、分辨之“慧”,跟个人的文化知识水平、社会经验等密切相关,无法整齐划一地达到某个高度。因此总有谣言能攻陷一部分人的心理,得以传播,乃至造成后果。据新浪在今年2月发布的其微博用户数为5亿来看,这次的虚假网帖转发数10多万人次,相对于整个用户群来说比例并不高,但已足以制造一场网络空间的混乱和愤怒。
诚然,通过宣传帮助网民提升辨识能力、更多地成为“智者”是遏制谣言的重要一环,不过,更根本的还是要改变谣言 “低成本流通”的现状。
一方面,造谣者取得虚假身份的低成本,需要网络平台的完善来改变。这次的闹剧中,微博平台当天下午就作出反应,对不实信息发布者予以注销账号,起到了以正视听的作用。在鼓掌的同时,网友还切盼,各平台方都能在前端工作中就加固门槛,不给“曾谷希”们的虚假身份放行加V,岂不是能更有效地从源头堵塞谣言?
另一方面,造谣及传谣的低成本,需要法律的完善来改变。像“100万元寻手机”这类哗众取宠的谣言,由于并不涉及诈骗、侵犯人身权利、危害公共秩序等,现有法律并不能对发布者实施追究,所以当事人造谣的代价到目前为止也就是损失了一个账号而已。受骗网友的怒气也正在于此,因而发出了 “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人就该处罚,有影响力的更应该严惩”的呼声。
首个民间辟谣组织“辟谣联盟”核心成员、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今年初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,谣言追责可循之法大多笼统、陈旧,与网络发展速度不相适应。只有更新法律,网络谣言的违法成本提高了,互联网服务商的监管职责履行到位了,谣言才能无处生存、无路传播。
网络世界里,这类闹剧型的谣言犹如野草,要它们全然消失并不现实,但任它们欢乐疯长,注定会重创和谐的生态。只有提高谣言流通的成本,才能让造谣者付出应有的代价,才能一平受骗网民的怒气,才能让企图如法炮制者知难而退,还互联网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。(常煜华)